
利用網上交易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,然后將信息賣給其他人進行調查工作,檢查房間記錄,檢查銀行卡記錄等。傅酷亞瑪兩人分別被福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9個月監禁。
王珊和趙兩人于2012年4月被公安機關拘捕,被刑事拘留。2013年8月,煙臺公安局福山分局逮捕了兩名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人。
據檢方介紹,王從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,通過使用網上交易非法獲取個人信息734次,并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給他人謀取經濟利益。013,趙牟澤非法獲取互聯網上的383個個人信息,并將非法信息賣給他人以獲取經濟利益。
王主要使用朋友注冊的網上商店和Alipay賬戶來購買和銷售個人信息,而趙則通過QQ購買和銷售個人信息。王和趙的一些QQ聊天記錄證實,兩個人通過互聯網聯系買家和賣家。Y獲得了公民的信息,并以營利為目的出售信息。據報道,兩個人主要向私人調查人員出售信息,比如其他人的生活。他們用來檢查三,檢查銀行卡記錄和檢查房間記錄。
經煙臺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網絡安全小組核實,趙和王建民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屬實。公安機關根據其支付寶交易記錄,煙臺市公安局網絡安全支隊于2012年8月發現線索,并向福山公安分局發送線索。2013年8月,兩人被捕。
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和趙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民的個人信息,危及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。情節嚴重的,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,應當依法懲處。最后,王因非法獲取個人信息被判處9個月徒刑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。元。趙因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罪被判處9個月徒刑,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,同時被法院沒收了兩人使用的U、筆記本、手機等。